五、其他说明
01关于孩子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学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考生就读中学在省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提供经中学校长签字确认的综合素质档案。
02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诊断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诊断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诊断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诊断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03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04选择诊断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0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诊断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06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等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01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择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02我校将对录取的孩子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孩子,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03国防科技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国防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73
强基计划咨询电话:
湖南省考生咨询吴老师(13975118);
山东省考生咨询王老师(13786198466);
河南省考生咨询钱老师(13975186320);
辽宁省考生咨询刘老师(13973118440);
四川省考生咨询侯老师(13357224946);
江西省考生咨询余老师(15111053730);
贵州省考生咨询唐老师(18073156674);
电子邮箱:zsb@nudt.edu.cn
国防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gotonudt.cn或http://www.nudt.edu.cn
国防科技大学纪委:0731-87000711或15337866234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