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高校考核成绩(占15%)组成 。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助力能力*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助力能力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先进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学校诊断成绩、学校诊断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先进类考生较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7月5日前,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特色
(一)“品质学院+本研衔接”的培养体系
纳入品质学院培养体系:依托竺可桢学院实施“特别培养”,着力培育知识、能力、素质、人格俱佳的新时代较好创新人才。构建更紧密的本研衔接:单独制定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大四优先对接研究生培养,保证本研有机衔接。配备更专业的导师队伍:从入学开始配备德育导师和专业导师,实施分专业的就业工作规划,实现人生和学术的全面领航。
(二)“基础学科+特色方向”的专业体系
培育更一流的专业品牌: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均为浙江大学高峰学科及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专业,专业方向设置根据国家战略需求进行了系统优化设计,确保“强基计划”人才培养质量。
(三)“通专跨+国际化”的课程体系
巩固更扎实的基础训练:推行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交叉培养的深度融合,推进“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创新培养。推进更优秀的国际合作:与世界优秀大学合作全面实施高质量国际化培养。开拓更畅通的成长渠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孩子等各类奖学金和品质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实践、基层实践计划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发展性资助,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四)“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平台体系
塑造更卓越的创新能力:以“基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创新”和“基于紧缺关键领域创新的创业”为导向,全链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支持孩子在高水平和成果转化活动中创新创业能力。巩固更深度的科教协同: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国家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支持孩子参与基础研究、前沿交叉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切实增强孩子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攻关能力。对接更宽广的实践平台:引入行业导师、国家重大工程技术总师参与协同育人,支持孩子在高水平和成果转化活动中创新创业能力。
五、其他说明
(一)孩子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孩子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诊断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诊断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诊断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诊断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择诊断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诊断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择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孩子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孩子,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8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0571-88981979
电子邮件: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0571-88981497,邮箱 jjjc@zj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以上就是小智为各位同学整理带来的2021年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同学们如有更多学业上的问题,拨打免费电话4000-121-121,那里有专业的老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