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入学
1.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 2019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3.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诊断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5.孩子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孩子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孩子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1.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先进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规定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www.zsb.ynu.edu.cn
纪律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招生联系电话:0871—65033819,65032173,65939873
电子信箱:ynu_zsb@ynu.edu.cn
以上就是小智为您各位同学整理带来的2019年云南大学招生章程,同学们如有更多学业上的问题,拨打免费电话4000-121-121,那里有更专业的老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