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今年我校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与环境学院、农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所属专业(不含基地班、菁英班,下同)继续实行大类招生模式。其中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所属专业按“经济管理类”招生;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与环境学院、农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所属专业按“生命化学类”招生。
“经济管理类”在招生时分为“经济学类”及“工商管理类”两个子类别。其中“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生命化学类”在招生时分为“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生产类”、“化学类”四个子类别。其中“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不包括基地班;“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不包括菁英班;“植物生产类”含园艺、植物科学与技术专业;“化学类”含化学、优异子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
录取到上述各子类别的孩子,前三个学期不分专业,按各子类所属大类进行培养,第三个学期末分别在对应大类所含全部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不再区分录取时的具体子类别。专业分流时由各专业设置接收要求和接收人数上限,孩子按要求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各专业择优录取。从第四学期开始进入专业培养。
五、学费标准
1.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根据有关规定,软件学院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一、二年级按普通本科专业标准收费;三、四年级,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12000元。
六、家庭经济困难孩子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孩子资助政策体系。孩子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