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及占全国生源总量比重、生源质量、自身办学条件、学员就业状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调档比例事宜。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十一条 学校年度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发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优秀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台湾学测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的专项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时按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的100%-105%调档,对于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联合办学)、材料物理(中外联合办学)专业主要以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所有专业均不加试口语。
第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测算值执行,下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联合办学)、材料物理(中外联合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总分、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优先分配成绩高考生的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对江苏省本科一批次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较低要求为A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按选测科目等级再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分配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hrbeu.edu.cn,咨询电话:0451-82519740。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451-82519612。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小智为您各位同学整理带来的2019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章程,同学们如有更多学业上的问题,拨打免费电话4000-121-121,那里有更专业的老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