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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2019年普高招生章程

2019-06-18 16:12:09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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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候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那么下面就是小智为您带来的中华女子学院2019年普高招生章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想领取更多学习资料,请加康康微信号:xrsszzhikang2,也可以和康康提您想要什么资料,康康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哦!推荐:2019年各高校本科招生章程汇总

 

中华女子学院2019年普高招生章程

 

  先进章 总则

 

  先进条 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中华女子学院章程》为基础,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1.学校全称:中华女子学院 英文译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1149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第三条 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依法实施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建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一流女子大学,成为全国妇女教育研究中心、妇女理论研究中心、妇女干部培训中心、国际妇女教育交流中心。学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和公益意识、国际视野和知性高雅的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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