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批次安排和录取较低分数线划定
参加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录取。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决定,2018年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文科类和理科类录取总分较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170分、150分。
四、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
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规定,依据高职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执行计划总数,按1:1比例根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如高职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办组织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正式投档前,将进行一次模拟投档。
(一)录取投档方式
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诊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排位相同、志愿相同的,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志愿。
(二)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结束后,如高职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而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以1:1比例投档,仍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各校相关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诊断改革调整方案》(粤教考〔2008〕28号)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达不到高职院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
五、录取时间安排
录取时间为4月16日至26日。具体按《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4)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准备工作。各中学要指定一名负责高三工作的校领导专门负责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要选派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强,业务熟练的教师负责志愿填报系统的使用、管理和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填报志愿期间,各中学要加强网络及信息安全防护,确保志愿填报系统安全。各中学要组织本校高三年级班主任、业务骨干对我省今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招生政策和具体工作安排进行学习,让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业务骨干准确了解、掌握我省今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和顺序,及时做好考生辅导、答疑解惑工作。
(二)召开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志愿填报辅导会议。各中学要在我市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工作会议后,迅速召集参加了语文、数学、英语学考的考生和家长参加志愿填报辅导会议。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将我省今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较低控制分数线以及志愿填报的时间、方式、网址、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传达到有关考生和家长。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进行指导和解答,帮助考生准确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考生熟悉志愿填报的操作方法,不发生漏报志愿等现象,争取让考生的志愿填报做到科学、合理、准确。
(三)认真做好征集志愿工作。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期间,省、市招考部门将不定时有紧急通知或文件要求尽快传达到考生,时效性要求高,各中学要及时将志愿填报及院校录取的较新信息传达给有关考生。同时,要积极发动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征集志愿填报(时间:4月21日至22日,如有变动,以较新通知为准),增加考生被录取的机会。
(四)建立健全助力反应工作机制。各中学要根据招生录取工作时效性强的特点,建立健全助力反应工作机制,要指定责任心强的同志在招生录取期间每天定时关注省教育诊断院网站、“深圳招考网”和深圳市招考办微信公众号的较新招生录取信息,并与我办保持密切联系,对省、市招考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指定专人负责传达、落实、跟踪、反馈。各中学要增强责任意识,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坚决杜绝通讯不畅、重要信息无法及时传达、工作落实不力等情况的发生。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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