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2017新初一入学积分入学办法已公布,坪山新区2017初一网上学位申请即将开始,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如下,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家长网上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得出申请孩子的积分。
坪山新区2017新初一入学积分入学办法
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的申报材料积分。
(一)积分办法
深圳户籍孩子按照申请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非深圳户籍孩子按照申请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积分总得分(具体分值见下表),根据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分值参照表

(二)居住、社保时长截止日期:截止2017年3月31日,且录取结果公示前证件须保持有效使用状态。小一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5月7日,初一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三)居住时长方式
居住时长为连续,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较近的续住时间居住时长,每满1个月得1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较不超过120分。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居住时长;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只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但不进行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的自建房、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
3.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集体宿舍房屋材料的三者并行日期(例: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3月,但集体宿舍启用时间为2015年10月,单位证明则为2015年9月,则居住时长从2015年10月起),每满一个月积1分。若集体宿舍中途搬迁,不在申请学区范围内则不时长。
4.提交多份或单份《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的(以下简称为“红本”),按照较早办理的“红本”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请务必于资料复核期间主动提交该房屋的较新租赁情况并保持一致性质,否则不能按照当前类别进行积分派位。
5.提交《深圳市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的(以下简称为“蓝本”),只备申请学位的资格,作为判定学区范围的证明材料不积分(例:李女士在2015年1月办理了“红本”,“红本”在2017年1月过期,如李女士此时给孩子申请学位,将按租房“蓝本”类型积分,之前“红本”的分数不纳入此类型积分)。
坪山新区2017新初一入学积分入学办法的内容为大家介绍好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的话,请直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400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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