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中考就要开始了,中考诊断加分内容一直是历年中考家长们比较关心的问题,深圳智康1对1整理了深圳中考的加分项内容,供家长们参考。
2017深圳中考加分和照顾录取项
|
序号
|
条件
|
加分
|
材料
|
|
(1)
|
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
30
|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
|
(2)
|
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三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
|
20
|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
|
(3)
|
烈士(人民警察)子女
|
20
|
交验有关证件,及区(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
|
(4)
|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
10
|
交验有关证件,及警察生前所在单位区(县)级公安局的证明
|
|
(5)
|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
10
|
交验有关证件,及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
|
(6)
|
少数民族加分
|
5
|
考生民族成份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不一致的,须提供深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具的考生少数民族成份证明原件
|
以上就是2017深圳中考加分和照顾录取项的内容,希望对同学们诊断有所帮助。
请加入QQ群,试题资料免费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