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我校生物工程、应用化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风景园林、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色盲限报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动物医学专业(本科)为五年制,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制。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时,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类招生专业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
第二十二条 孩子转专业按照教育部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在招生时实行计划单列或划分在本科二批B及以下批次的省份(区、直辖市),该类专业录取新生入学后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时,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年学校在该省(区、直辖市)非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较低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根据学校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双培计划招生按照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招生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孩子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专业:
园艺、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林学等授予农学学位的专业免收学费;
非农纯理工本科专业4600元/年·人;
文理兼收本科专业4200元/年·人。
艺术类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8000元/年·人。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国内36000元/年·人,较后一年在英国、澳大利亚的学费、住宿费分别按英国、澳大利亚当年标准交纳。
住宿费:650-1200元/年·人,具体标准以当年实际入学分配宿舍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孩子资助制度,鼓励和帮助孩子完成学业。
1、农科专业孩子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其它按照800元标准发放。
2、非农专业优秀孩子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3、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孩子,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非农专业孩子,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5、北京市国家助学金:非农专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可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4500元。
6、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一年一次,较高2000元。
7、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积极为每位特困孩子办理生源地或北京银行助学贷款手续。
8、勤工助学:学校鼓励勤工助学,并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