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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19-05-28 16:04:33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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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现在已经发布了,同学们和家长想要了解里面详细的内容的赶紧来看看吧。下面就是小智为您带来的2019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供同学们参考。想领取更多学习资料,请加康康QQ号:493924147,也可以和康康提您想要什么资料,康康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哦!

 

2019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70号)及《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规定

 

  (一)落实区政府职责,实现“两为主”。各区(含新区、深汕合作区,下同)政府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要坚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统筹公民办学校招生,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区领导为组长,及时妥善处理本区义务教育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建立长效协调工作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做好学位预测,及时公布学位供需情况,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网上招生报名的组织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信访问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多部门联网审核验证,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与免费资格验核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区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市教育局将全面监控中考报名人数与上一学年初二学业水平诊断人数的变化,重点查处差额较大的区和学校,杜绝以“强行分流”的做法,剥夺符合条件的孩子参加中考的权利,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区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孩子。

 

  (三)落实特殊教育发展职责。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各区政府的职责。原则上全市各区(新区)各建设至少1所独立设置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区内特殊孩子数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设置学校规模。可采取借址办学等多种方式先把学校办起来,确保2019年9月开学。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招收残疾儿童、少年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要按规定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按标准配备专职资源教师。努力实现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市、区特殊教育学校科学设置招生类别、学段,错位发展,协调发展,形成视障教育、听障教育以市为主,智障等其他类型的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格局。市属特殊教育学校要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孩子都能接受适宜的高中阶段教育。

 

  (四)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严把入学关。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孩子入学,要严格执行《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按照“两个满1年”条件严把入学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符合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孩子可享受义务教育学位补贴。

 

  (五)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区要合理确定招生片区,根据适龄孩子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鼓励各区积极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公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投诉电话,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孩子跨片区择校就读。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诊断或变相诊断等方式选择孩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施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不得以删掉、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民办中小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批准不得以“港澳班”名义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适龄儿童只能填报一所跨区招生的民办初中。民办学校制定的招生方案,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52号)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六)落实阳光招生,完善积分入学政策。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的政策要求,各区要不断优化和完善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充分体现教育公平,合理设置积分类别、项目、标准和分值,根据积分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学位,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积分入学细则要在招生工作实施前报市教育局备案。继续压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规模,缩减特长生招生计划,至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2019年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市局直属学校,就近在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应届学员中选择特长生,录取结果需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子女落实教育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七)落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消除大班额。各区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增加学位供给,切实采取措施消除大班额,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大班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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