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招生工作“六不”“七项严禁”纪律要求
5月20日,深圳市招生诊断委员会印发《深圳市招生诊断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中考中招“六不”“七严禁”规定的通知》(深招考委〔2019〕3号)。文中特别强调,自主选报学校是每个考生的权力,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只能填报某些学校,或不能填报某些学校,也不得硬性指定考生将某学校填到先进志愿,不能违反考生意愿代替其上网操作及修改密码。
“六不”:一是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孩子选择学校志愿的自主权,不得以任何名义无理干涉、强行包办或变相强迫孩子填报志愿;二是任何部门和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不得采取违背考生及家长意愿的“地方保护”做法,不得强迫考生直升本校高中部;三是各初中学校所有教职员工不得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孩子名单和家庭住址及电话,借机谋取非法利益,搞“有偿招生”;四是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的中招政策和工作进程,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优先预约招生;五是自主招生、直升生、体育艺术术科班、体育艺术特色团队均严格按市教育局政策规定执行,不得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六是各招生学校不得以“非先进志愿报考本校不录取”“承诺降分录取”等错误说法误导孩子,杜绝招生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七严禁”: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孩子;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择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诊断,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诊断结果;三是严禁优先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七是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孩子进行中高考成绩位置、宣传中高考优秀学生和入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位置,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六不”“七严禁”是中招录取工作中的“高压线”,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部门、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教育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