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和生源录取原则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试行积分入学机制,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孩子和非深圳户籍孩子分别进行,有关积分办法、积分核定、生源录取原则、学位补贴标准等具体规定按《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执行。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附件6)执行。
四、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步骤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4月10日起)。各小学入学、小学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召开招生会议,发放《龙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手册》(以下简称《新生入学手册》),指导家长准备入学资料。
2.网上预报名(4月24日-5月7日)。全区启用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对照《龙华区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见附件2),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学校,在网上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附件6)执行。
3.学校初审(5月9日-15日)。
(1)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申请学位,这类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
(2)住房材料使用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申请学位,这类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见附件4)。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6日-6月12日)。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复核时间根据后台比对结果出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5.学位安排(6月13日-7月4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儿童的学位。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6.公布新生名单(7月9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7.新生注册(7月10日-12日)。各小学在7月12日前接受新生注册,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新生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