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台湾籍孩子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孩子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4)孩子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孩子注册时提交);
(5)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5.港澳籍孩子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长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购房户:孩子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孩子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孩子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