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上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招生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52号)等政策和通知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一)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综合核定规模等因素明确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公民办统一平台招生。2019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平台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擅自招生。民办学校必须优先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派位的孩子。在招生计划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招收孩子,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在7月12日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招生录取的孩子报到注册完成后,区教育局统筹下达各民办学校第二批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有序地实施入学工作。
八、重要温馨提示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较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一)时间提示: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孩子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到先进志愿公办学校递交材料,否则将无法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
(二)申请材料提示:
1.申请材料交到先进志愿公办学校。
2.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社保等),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申请材料初审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较终能够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较终被公办学校录取,需综合公办学校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决定。
5.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初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复核期间内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材料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租赁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民办学校学费补助提示: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提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坪山区户籍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0755-89468816)报名。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相关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址http://www.szyptx.net/,咨询电话:0755-89468820。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计划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该校招生工作由我区教育部门另行公布,届时以公告为准。
(五)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提示: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新生报到注册时,学校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在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网(http://www.szepi.net/chaxun/)直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