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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龙华区小学升初中政策(4)

2019-04-08 23:14:03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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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4月中旬)。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手册》,指导小学学员初一学位申请资料的准备。

 

  2.网上预报名(4月26日-5月7日)。全区启用初中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对照《龙华区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附件2),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学校,在网上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附件6)执行。

 

  3.学校初审(5月9日-15日)。

 

  (1)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申请学位,这类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

 

  (2)住房材料使用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申请学位,这类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见附件4)。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6日-6月12日)。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复核时间根据后台比对结果出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5.学位安排(6月13日-7月4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区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少年学位。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6.公布新生名单(7月9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7.新生注册(7月10日-12日)。各中学在7月12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新生注册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贯彻落实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区招生工作,各学校负责辖区的招生工作。

 

  (二)划分片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招生诊断,按就近入学原则分片区招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定招生区域,同时加大对区内民办学校招生统筹管理的力度,逐步做到就近入学,不跨地区招生。

 

  (三)严把入学资格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把新生入学资格关,认真做好证件的查验工作,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审核的新生。对违规招收的孩子,不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学校也不得收取任何教育费用,由招生学校负责将违规招收的孩子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班额及民办学校招生要求。根据我区今年学位紧张的实际情况,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照小一班额50人,初一班额50人进行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根据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招生工作纳入统一管理。(一)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规模、统筹招生等因素制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二)公、民办统一招生。2019年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不得以删掉、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必须优先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分流的孩子,按招生计划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招收具有居住证的生源,严禁招收监护人无居住证的生源。(三)民办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在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材料初审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具体情况,统筹下达各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照《龙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及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深龙华教通〔2018〕134号)的工作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规范有序地实施入学工作(区教育局将在5月中下旬另文下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入学报名指引)。

 

  (五)严格招生纪律,公平、公正、公开录取新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公开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超层次招生等违法行为。不进行选择性招生,学校实行孩子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如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凡属当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内学校。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龙华区特教班”(地址:龙华区人民路与腾龙路交汇处-龙华区实验学校内,电话:28063281)或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

 

  (七)坚守岗位,热情服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实行统一的就读条件和程序安排,我区实行积分入学办法,各学校、小学入学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同时,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招生网页或网上招生专栏和宣传公示栏,组织熟悉招生政策人员值班,接听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宣传解答工作。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招生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八)小一新生注册须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九)跨区学位申报。申报其它区学位的孩子,请查看《深圳市2019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附件7),咨询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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