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孩子或父母居住证地址和住房材料的地址不一致,有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居住证在深圳市范围内有效即可,学区范围是以住房材料的地址确定的。
(五)在哪里可以打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答: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龙岗登记所: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16号;布吉登记所: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路69号信义金御半山(荔山御园)D区5栋1楼102- 105(翔鸽路与南环路交汇处)。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成员“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等。
(六)住在特殊类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合法产权房等)的,如何提供证明?
答: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和自建房,可在招生网站下载证明样板。均要求为住宅用途,详见指南。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集体宿舍单位与参保单位应为同一单位);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非原住居民祖辈的自建房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七)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安居房、公租房)的,如何提供证明?
答: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或社保清单;
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
在上述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查实住房人信息,居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